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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为企业解除"凭空而来"的债务危机
2021-02-24 13:36:00  来源:丹徒区人民检察院

  正义网镇江2月22日电(通讯员王运喜、余尚文)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不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破坏社会诚信体系,而且会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020年12月,随着法院再审判决公布,一起时间跨度长达4年之久的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悬”案终于落下帷幕。

  债从天上来?2018年3月,一家物流公司的股东代表耿某某急匆匆来到了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12309服务中心接待窗口求助,“我入股的公司平白无故的背上了300余万元债务,请检察院的同志查明真相,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申诉案件中涉及的325万元巨额债务到底是真是假?受案后,该院承办案件检察官反复审查案件卷宗材料。在审查过程中发现,耿某某提起的民间借贷纠纷涉嫌虚假诉讼,遂依职权立案展开调查。

  经调查核实,原来这是一起民间借贷领域的虚假诉讼案,上百万元债务竟是该公司原法人代表张某某“一手炮制”!张某某通过虚增债务、伪造借条等方式虚构借贷法律关系,进而提起本案虚假民间借贷之诉,将个人债务无条件转移给公司负担。

  检察机关认为,张某某利用担任法定代表人职务之便转让债务,达到由该公司偿还其个人债务及虚增部分债务的目的,直接侵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遂于2020年8月依法向法院提出抗诉。2020年11月,法院经公开开庭再审,依法撤销原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一开始没有抱太大希望,可没想到承办检察官这么认真负责,帮助我们澄清事实真相,为公司解除这‘凭空而来’的债务危机!”看到法院再审判决结果后,耿某某等公司股东连连为检察机关的职责担当点赞。

  编辑:许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