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区级部门预算公开
2017-05-10 15:50:00  来源: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所属单位情况、编制现状。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二部分 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丹徒区人民检察院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有:

1、贯彻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2、依法对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和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工作。

4、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5、依法对监管场所刑罚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依法按程序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开展涉检信访工作。

7、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加强队伍建设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协同区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领导班子、机构及编制。

9、开展检务公开工作和执法办案信息公开工作,接受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

10、规划、指导全院的财务装备工作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1、负责其他应由区检察院办理的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丹徒区检察院将牢固树立“全省争先进,全国争一流”的“双争”奋斗目标,以“均衡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为努力方向,全面深入贯彻上级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省院下发的重点任务项目书,全力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在新的起点上保持高位运行,全面实现新提升。

一是在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上奋力争先。围绕“两聚一高”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实现检察工作发展与“强富美高”新丹徒建设同频共振。依法及时惩治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侵犯财产权益的犯罪,助推营造产权保障有力、竞争公平有序的创新环境。加大力度打击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金融财产安全等侵犯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利和财产权益的犯罪,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坚决查办危害环境违法犯罪背后的行政违法和渎职犯罪,为保护丹徒的优美生态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二是在履行好检察职能上奋力争先。紧跟创新社会治理,多措并举,提升平安丹徒、法治丹徒建设水平。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按照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职能,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坚持“主要业务工作居前列”的标准,健全完善司法办案体系,推动司法办案工作均衡、协调、统筹发展。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监督格局、机制,有效改善诉讼监督薄弱环节,着力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和成效。

三是在提升司法公信力上奋力争先。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的有效落实。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使检察机关的司法形象、社会认可度、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是在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上奋力争先。加强信息化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推动传统工作模式转型升级,全面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强化制度体系建设,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建立符合司法规律和检察工作特点的管理模式和机制,健全涵盖检察业务、队伍、事务各个方面的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水平。

五是在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上奋力争先。强化学习,着力提升班子成员战略思维、辩证思维、超前思维和俯视思维。采取针对性、操作性强的举措,开展专业化培训,培养专业化人才,提升检察工作专业化建设水平。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推动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加大正风肃纪力度,驰而不息地改进作风,形成全面从严治检“新常态”。

三、部门机构设置、所属单位情况、编制现状。

1、办公室

2、政治处

3、法警队

4、侦监科

5、公诉科

6、反贪污贿赂局

7、反渎职侵权局

8、预防科

9、监所科

10、民行科

11、监察室

12、控申科

13、案管科

本单位没有下属单位。

2017年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行政政法编制66个,事业编制11个,实有在职在编人数71人,其中行政在职60人,事业11人,退休28人。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围绕各级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局业务的实际情况,坚持量力而行、精打细算、勤俭办事,从严从紧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

我院严格执行完整编制收入预算,规范非税收入资金管理,进一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单位的一切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对各项资金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实行综合预算。其中:
   
收入预算编制;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区核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测算。根据前三年各项收入征收平均水平,结合经济形势变化及各种增减因素综合考虑。合理预计非税收入预算编制数。

基本支出预算编制:人员支出按在职在编人员的实际情况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按照区政府核定的定额标准核定。车辆运行维护费根据车辆编制、车辆实有数、车辆定额标准以有厉行节约有关政策要求等综合核定

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根据区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单位2017年的工作重点统筹安排部门项目,细化预算编制。

第二部分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附件(点击下载):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收入预算总计1811.49万元、支出预算总计1811.4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预算减少582.98万元,减少24% ;支出预算减少582.98万元,减少24%  主要原因去年增加了检察为民服务中心的项目。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811.4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811.4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811.4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82.98万元,减少24%。主要原因去年增加了检察为民服务中心的项目。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院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109.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90.4万元,减少86.3%。主要原因是去年的检察为民服务中心项目,2017年该项目经费减少。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支出预算总计1811.49万元。包括:

1.公共安全(类)支出1683.3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584.18万元,减少25.8%  。主要原因2016年有检察为民服务中心项目,今年没有。

2.教育(类)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各类进修及培训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3.住房保障(类)支出120.1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长1.2万元,1%  。主要原因由于个别人员调整的基数问题,与去年基本持平。

4.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166.8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21.58万元,减少16 %  。主要原因2016年在基本支出中安排的合同制人员的各项保障经费2017年调整到项目支出中列支。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644.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1.4万元,减少35.92%  。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安排了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017年没有安排;二是2016年在常年安排项目的基础上增加了电子政务项目。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811.49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01.89万元,占93.95%    

政府性预算收入0万元;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109.6万元,占6.05%    

其他资金0万元;

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

1:收入预算图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811.4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166.89万元,占64.42%  

项目支出644.6万元,占35.58%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0万元;

结转下年资金0万元。

2:支出预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701.89万元、支出预算总计1701.8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107.42万元,增长6.74%  ;支出增加 107.42万元,增长6.74%  。主要原因一是新增项目电子政务系统;二是行政事业人员工资津补贴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1701.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95%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7.42万元,增长6.74%  。主要原因一是新增项目电子政务系统;二是行政事业人员工资津补贴增加。

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041.7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22.78万元,同比下降17%,主要原因是一是2017年部分经费安排项目经费中列支,二是2017年部分经费安排上级专项中列支。

2.检察(款)机关服务(项)支出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万元  。主要原因是2016年项目经费中涉及劳务经费,在2017年单列。

3.检察(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项)支出5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50%,主要原因是2016年项目经费中涉及劳务经费,在2017年单列。

4.检察(款)公诉和审判监督(项)支出2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万元,减少18.52%,主要原因是2016年项目经费中涉及劳务经费,在2017年单列。

5.检察(款)侦查监督(项)支出1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万元,减少25%,主要原因是2016年项目经费中涉及劳务经费,在2017年单列。

 6.检察(款)执行监督(项)支出1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7.检察(款)控告申诉(项)支出1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8.检察(款)两房建设(项)支出3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00元,减少66.67%。主要原因是2016年检察为民服务中心项目已基本完成,2017年待项目审计结束,支付余款。

9.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支出1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119万元,增长457%,主要原因2017年电子政务系统更新及检察为民服务中心物业费用增加。。

(二)教育(类)

进修及培训(款)培训(项)支出8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94.4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0.34万元,增加0.36%,主要原因是由于个别人员调整的基数问题,与去年基本持平。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25.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86万元,增加3.46%  。主要原因是由于个别人员调整的基数问题,与去年基本持平。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166.8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79.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87.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01.8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7.42,增加了6%   。主要原因增加了检察为民服务中心的项目经费。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166.8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79.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87.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187.85万元,比2016年减少13.21万元,降低6.57%    。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出和退休,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9% ,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数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2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数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8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公务用车减少2.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万元,本年数和上年预算数相比减少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厉行节约的基础上,分流经费到其它项目中去。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0万元,本年数和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8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去年培训经费一部分在上级专项中列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项):指受理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贪污贿赂犯罪,分析研究职务犯罪总体趋势和特点,开展预防咨询和警示宣传教育;管理行贿犯罪档案等相关支出。

六、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公诉和审判监督(项):是指受理侦查机关(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出席法庭庭审,履行支持公诉等职责;对侦查机关(部门)的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协调组织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相关支出。

七、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侦查监督(项):是指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开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支出。

八、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执行监督(项):是指组织案件受理;对本院办案质量进行分析评估,提出改进意见;直接管理本院自办案件的检察法律文书、保管涉案物品、监督扣押、冻结和处理涉案款物的情况;接待来访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承担检察业务数据的统计及分析研判工作;组织开展检察业务考评工作的支出。

九、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控告申诉(项):是指受理控告、举报、申诉、赔偿等来信来访及接受犯罪嫌疑人自首;组织初核举报线索;办理刑事申诉、刑事赔偿和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交督办的信访案件;组织开展举报宣传和举报奖励工作; 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处置、检调对接及排查化解涉检矛盾纠纷等工作发生的支出。

十、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两房建设”(项):是指用于镇徒发改经信投(2014218号文件批复的,“检察为民服务中心”项目的支出。

十一、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它检察支出(项):是指本单位发生的办案业务费,包括:办案费(含办案差旅费、侦查调查费、协助办案费、特情费)、劳务费(人民监督员经费、特约检察员经费、专家咨询委员会经费等)、业务印刷费、专业会议费、业务宣传费、业务图书资料费、检察官培训费、奖励费、消耗费(含专线租赁、交通工资消耗费、器材设备消耗费、通信信息设备消耗费等)和其他业务费。

十二、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单位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发奖金。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编辑:沈梦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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