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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喷漆作业时发生爆炸 竟是因为一个手电筒
2020-08-31 16:28:00  来源:《正义网》

  来源:《正义网》 作者:高玥、封云 时间:8月12日

  近日,由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开庭,被告人王某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这起造成一人死亡的生产事故,起因竟是一个手电筒。

  2018年11月18日,王某所在的个体船舶服务部承包了镇江一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的船舶修造工程。去年4月29日,王某带领油漆搅拌工和临时聘用的油漆工潘某在该厂一船舱内从事喷漆作业,18时许,随着一声巨响,负责在舱内喷漆的潘某当场死亡。原来,王某临时聘用的喷漆工潘某无喷漆资质且未受到岗前安全培训即进行作业,在作业过程中,潘某违反闷舱油漆作业应使用防爆手电筒的规定,自带手电筒在船舱内进行喷漆作业,破损的喷漆软管泄漏出的易燃易爆气体遇到非防爆手电筒的点火源而发生爆炸。

  检方认为,王某作为该作业实际支配、指挥、监护人员,在注意到喷漆工潘某未使用符合安全规定的防爆手电筒时没有及时提醒,同时,其对于喷漆软管已经有一定破损抱有侥幸心理,不顾生产安全继续放任作业人员使用已经破损的喷漆软管进行喷漆作业,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其未尽到监督、教育工人使用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的职责,应当以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封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