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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徒“三项机制”从严治检
2020-05-14 11:00: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庸”“懒”“散”“推”等不良作风不仅影响检察机关在社会群众中形象,也直接损害检察工作健康发展“软环境”。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将作风效能建设纳入检察工作大格局,探索建立“首问负责、群众评议、效能问责”作风管理制度体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

  强化“主角”“主责”意识,对首问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和工作程序进行明确界定,对前来咨询和办理的事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要求在第一时间受理,全力、高效地办好,并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当事人反馈。

  围绕工作能力、服务效率、服务态度、廉洁自律等方面,结合“一报告两评议”、年度考核等工作,采取会议集中评议和书面征求意见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测评结果作为干部调整、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反映问题坚持“一事一表、逐一销号”,确保整改见底清零。

  效能问责。坚持反向约束,研究制定《班子成员带班督察规定》《检察人员问责办法》等文件,对在执法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为政不廉等五个方面影响检察服务效能的行为个人,依据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问责追究。

  另外,该院还积极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等工作意见,并在检察服务中心窗口增设服务评价功能,在检察门户网站公示问题投诉方式,有效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增强检察权运行的透明度,促进检察工作人员勇于担当、依法行政、主动作为。

  编辑:许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