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不断加大司法办案力度,各项业务工作呈现了稳步发展、质效提升的良好局面。
一、积极顺应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聚焦主责主业,始终保持司法办案力度不放松。今年1—10月,丹徒区检察院受理审查逮捕刑事犯罪102件138人,批准逮捕82件105人。受理审查起诉犯罪187件277人,提起公诉152件210人,其中受理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其中已起诉3件4人。受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85件,其中支持起诉51件,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监督2件,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件,执行监督案件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行政公益诉讼16件。受理信访案件70件,其中分流办理信访案件33件,受理刑事申诉3件,提起国家司法救助4件。
二、着力维护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中的重要作用。在办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方面,批捕寻衅滋事案22件27人,批捕盗窃案13件20人,批捕非法拘禁案8件12人,批捕交通肇事案6件6人,批捕故意伤害案5件5人。在办理审查起诉案件方面,起诉危险驾驶案55件56人,起诉盗窃案25件42人,起诉交通肇事案25件25人,起诉故意伤害案11件15人,起诉寻衅滋事案8件15人,起诉开设赌场案4件11人。
三、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效提升办案效果,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刑事案件中决定不批捕16件23人,其中不构成犯罪1人,证据不足8人,无社会危险性13人,刑事和解1人;决定不起诉案件3件5人,其中法定不起诉1件1人,情节轻微不起诉1件2人,证据不足不起诉1件2人。体现了检察机关宽严相济的司法理念,达到了良好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强化法律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办理刑事执行案件方面,进一步加大对刑事执行的监督力度,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17件17人,同比上升183%,采纳变更强制措施16件16人,同比上升220%。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方面,提请抗诉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4件,提起公益诉讼2件,相比去年同期均呈上升趋势。
类别 |
具体项目 |
数据(件、人) |
同比 |
||
普通 刑事 案件 |
受理审查逮捕 |
102件138人 |
50%、64.29% |
||
批准逮捕 |
82件105人 |
78.26%、98.11% |
|||
不批准逮捕 |
16件 23人 |
18.75%、-14.81% |
|||
受理审查起诉 |
187件 277人 |
-20.09%、-12.89% |
|||
提起公诉 |
152件 210人 |
-20.42%、-13.93% |
|||
不起诉 |
3件 5人 |
40%、-37.5% |
|||
盗窃罪 |
批准逮捕 |
13件20人 |
-50%、-39.39% |
||
提起公诉 |
25件42人 |
-48.98%、-36.36% |
|||
危险驾驶罪 |
批准逮捕 |
0件0人 |
去年同期0件0人 |
||
提起公诉 |
55件56人 |
19.57%、21.74% |
|||
交通肇事罪 |
批准逮捕 |
6件6人 |
50%、50% |
||
提起公诉 |
25件25人 |
19.05%、19.05% |
|||
寻衅滋事罪 |
批准逮捕 |
22件27人 |
633.33%、285.71% |
||
提起公诉 |
8件15人 |
持平、50% |
|||
故意伤害罪 |
批准逮捕 |
5件5人 |
400%、400% |
||
提起公诉 |
11件15人 |
175%、275% |
|||
开设赌场罪罪 |
批准逮捕 |
0件0人 |
去年0件0人 |
||
提起公诉 |
4件11人 |
持平、83.33% |
|||
非法拘禁罪 |
批准逮捕 |
8件12人 |
300%、500% |
||
提起公诉 |
1件4人 |
-85.71%、-80% |
|||
刑事 执行 检察 案件 |
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 |
立案 |
17件 |
183% |
|
变更强制措施 |
16件 |
220% |
|||
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 |
书面纠正违法 |
2件 |
100% |
||
书面检察建议 |
3件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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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行政 检察 案件 |
提出抗诉 |
1件 |
净增1件 |
||
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
2件 |
净增2件 |
|||
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 |
1件 |
— |
|||
对生效裁判不支持监督申请 |
1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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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
诉前程序案件 |
14件 |
— |
||
提起诉讼案件 |
2件 |
净增2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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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 申诉 案件 |
受理信访案件 |
70件 |
-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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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流办理信访案件 |
33件 |
-15.4% |
|||
受理刑事申诉案件 |
3件 |
200% |
|||
审查结案刑事申诉案件 |
2件 |
100% |
|||
提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
4件 |
-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