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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展服务、为人民司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线上新闻发布会通稿
2019-07-18 11:07:00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

  2017年7月1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按照中央部署和法律规定丹徒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和总基调,坚持为发展服务、为人民司法,强基固本抓落实,提质增效保稳进,创新突破促提升,努力实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新跨越。

  2019年上半年,共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9件,同比上升222%,其中行政公益诉讼27件,同比上升440%;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件,同比净增8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一、打造“三大平台”,拓展线索来源

  一是打造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平台。结合公益诉讼涉及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以及国有土地出让等领域,加强与区环保、国土、农委、市场监管、审计等部门的衔接,加强联系沟通,参与专项检查,拓宽案件线索来源。二是打造线上线下工作平台。积极利用检察机关12309检察服务平台、镇江梦溪论坛“0511”平台、民行三级联络员、公益保护观察员,建立案件线索管理制度,指派专人负责互联网信息收集,同时充分发挥“两微一端”作用,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宣传,扩大社会知晓度。三是打造检察内部协作平台。建立诉讼监督关口前置制度,在受理案件中,刑事检察部门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凡涉及公益诉讼的犯罪案件均及时将案件线索及相关证据移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积极从内部挖掘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二、建立“三项机制”,规范调查取证

  一是建立协助配合工作机制。会同区监委、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局、国土局、农委等十一家区级机关部门共同制订出台《关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从协助配合调查、日常工作联系、案件线索移送、资金监督管理等达成共识,努力破解案件调查取证难问题。二是建立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强化与公安机关等行政执法部门联动,建立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调查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围绕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职能部门是否履职到位,共同开展现场勘查等工作,及时收集、固定、完善相关证据。三是建立专家辅助工作机制。调查中涉及专门性问题的证据材料或者专业问题的,特别是专业性较强的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聘请食品行业、环保领域的专家担任辅助人员,协助开展调查,解决办案中遇到鉴定难、评估难、认定难问题。

  三、采取“三项措施”,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纳入“一把手”工程。将公益诉讼检察作为“一把手”工程实施,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通过检察长带头摸排线索、研究案件,亲自指导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强化检察长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二是树立多赢共赢理念。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理念,主动走访区部分行政机关,通过座谈会、工作例会的方式,宣传法律规定以及公益诉讼检察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凝聚合力共同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三是提升队伍专业素能。加强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配置和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举办“小课堂”、案件讨论、岗位练兵、考察学习等方式以及“以老带新”、“传帮带”形式,开展调查取证、文书制作、出庭应诉等实务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

  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丹徒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力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贡献度,为服务和保障丹徒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许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