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江苏法制报》丹徒监督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18-09-20 16:35:00  来源:

  作者:齐献利、许欣

  来源:《江苏法制报》 时间:2018年9月20日

  

近日,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成功监督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14年4、5月份,李某、邵某欲合伙在丹徒区上党镇东贪村投资创办老年公寓,两人与时任东贪村二组组长的王某一同选址,最终将目标瞄准了农用土地。王某在明知土地会被用于非农建设的情况下,仍将东贪村二组48.8亩土地租赁给李某邵某二人。此外,李某还向东贪村二组3户村民租赁土地约3亩。经鉴定,其非法占用的51.82亩土地中,基本农田就有43.29亩,造成基本农田固化毁坏21.56亩。

  很快,李某等人的违法行为引起了相关部门的注意。自2014年9月至2015年7月间,国土部门多次向李某、邵某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二人均置若罔闻、未进行整改。2015年12月,国土部门将该案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7年3月,检察院对该案提起诉讼。同年12月,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丹徒区检察院通过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得知上述线索后,经过调阅卷宗、实地走访调查,发现该案的当事人均已受到刑事追究,但其非法占用的农用地仍未退还,违法建筑仍未拆除。该院遂于今年6月向国土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对相关涉事主体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及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并及时纠正农用地被非法占用问题。收到检察建议后,国土部门高度重视,于今年8月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涉事村民小组十五日内改正违法出租农民集体土地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八万元;责令李某、邵某十五日内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三十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下一步,丹徒区检察院还将持续跟踪监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据悉,自今年5月创新建立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以来,该院已通过该机制办理非法转让占用农用地案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切实保护了耕地资源,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编辑:许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