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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徒区检察院列出“四张清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018-10-12 09:52:00  来源:

近年来,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为每名党员干部列出“四张清单”,强化思想引领,压实主体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一是列出“学习清单”,筑牢思想根基。把加强廉政学习作为政治责任,坚持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持续深入学。结合每日规章制度学习、每周政治理论学习及“米芾课堂”等教育活动,为每名干警列出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检察系统廉政规定等必学内容,通过导学、自学、述学、评学等方式,引导干警切实做到真学真懂;注重实践运用,要求每名干警结合清单内容,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定期开展专题研讨,提升理论学习质效;加强考评督导,严格执行“一报告两评议”考核办法,每年组织干警进行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着力消除干警思想上存在的“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等错误观念,引导干警加倍珍惜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利,牢牢坚守廉洁司法底线。

二是列出“责任清单”,明晰职责要求。以“建立完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责任要求”为目标,强化干警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自律意识。着力解决责任“虚化”问题,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意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意见》等制度方案,详细规划每一项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责任分工、主要措施等内容,让每个人搞清楚哪些是第一责任、哪些是主体责任、哪些是分管责任,确保人人都把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着力解决责任“倒挂”问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做到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链条就延伸到哪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着力解决“责任空转”问题,建立《班子成员带班督察工作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加强对院“三重一大”工作和干警作风纪律监督检查,保障检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三是列出“负面清单”,确保警钟长鸣。加强违纪违法警示教育,引导干警敢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想到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据党章党纪党规,研究制定《丹徒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问责办法》,对“哪些事能做、哪些事应做、哪些事不能做”列出明条禁令,让每名干警心有底线、行有约束、干有追求;严格落实警示学习教育,充分发挥“两微”平台廉政宣传作用,做到每日学习一条党纪检规,每周分析一起典型案例,切实让干警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坚持挺纪在前,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探索建立“3+1”约谈制度,即:针对不同类型人员综合运用“预防性约谈、警示性约谈、整改性约谈”三种约谈方法,并定期对教育结果进行回访性谈话,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面貌不改变不放过,强化教育实效

四是列出“风险清单”,坚持防患未然。加强廉政风险排查,综合运用“自己找、大家议、互相提、组织审”等方式,编制检察工作职权目录13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101幅,排查出各类风险点218个,从源头上加以预防加强廉政风险研判,紧扣关键节点关键环节,围绕权、钱和制度执行等事项,通过翻阅资料、现场查看、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询问质询等措施,分析研判在履行责任中容易出现的廉政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廉政风险监管,积极推行“六位一体”司法办案监管体制,从办案流程、权益保障、涉案财物、信息公开、质量评查、风险评估等六个方面,对司法办案实施全方位流程监控,推进防控措施落实,让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许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