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19年4月,丹徒区检察院在梳理公益诉讼线索中发现,城区龙山路、勤政路等路段存在盲道损坏、长时间无人养护维修的问题,遂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监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行职责。
【履职看点】
在调查核实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无障碍设施应当及时维修和保护。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和《镇江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相关规定,区相关监管部门未依法对盲道进行养护维修和监督管理,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存在行政不作为情形。
【案件结果】
收到检察建议后,区相关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盲道损毁、占用情况专项检查、维修、整治行动,建立盲道保护长效机制,有效解决辖区盲人出行难问题,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